出差期间受伤,算不算工伤?
张建波律师 · 湖南首执律师事务所|更新:2026-09-26|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
一句话答案:算,而且范围比在单位还宽。依据第 14 条第 5 项: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,认定工伤。出差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受伤,不算。
- 算:因工外出 + 因工作原因受伤(含发生事故下落不明)
- 不算:出差期间办私事、旅游、个人活动受伤
- “工作原因”在外出期间从宽把握,陪访、应酬、路途都可能有空间
一、法条专门给了一条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 14 条第 5 项: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二、为什么说比在单位宽
因为出差时的“工作场所”是移动的:住的酒店、往返的路途、见客户的地方,都可能算。只要是为工作而去的、为工作而受伤,就有空间。
三、哪些不算
- 出差期间纯粹办私事、旅游、探亲受伤;
- 下班后个人活动受伤(如自己出去喝酒、运动)。
争议点常在“是不是工作原因”。证据留好:出差审批、行程安排、会议通知、同去同事的证言。
想先算出自己的大概数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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